不久前,宿州市??徘???胫行判磐杏邢拊鹑喂?竞献鳎?闪⒘斯?谑赘鐾恋亓髯?磐邢钅?mdash;—“中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该信托项目期限为12年,首期流转面积5400亩,流转后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
据了解,土地流转信托是指以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户个人将合法拥有或具有处置权限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信托收益。
“金融机构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管理,使得那些由于农村人口进城而荒芜的土地能够再次得到集中利用,从而给土地带来更高的增值。”??徘?鼻?の庑鞣褰樯芩担?┟窠?恋亟桓?磐泄?荆?环矫婵梢曰竦靡欢ǖ淖饨鹗找妫?硪环矫嫘磐泄?驹诘钡亟ㄉ枰恍┫执?┏。?部梢晕?钡嘏┟裉峁┕ぷ骰?帷>菹ぃ?眯磐屑苹?ü?植闵杓平?┟瘛⒌胤秸??约胺?裆痰睦?娼?型吵锖托?鳎?诓桓谋渑┐逋恋赜玫匦灾实那榭鱿拢?饩隽伺┐逋恋亓髯??痰睦?婧腿ㄒ娣峙涞哪烟狻?/p>
参与土地流转信托以后,农民收益由过去的单纯收租金,变为“基本地租+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基本地租部分按每亩500公斤中等价格的小麦产值计算;浮动收益部分则是扣除了土地整理的投入成本以及各种服务和管理费用后的土地收入增值部分的70%左右。这个月,朱庙村参与土地流转信托的村民已初尝甜头。村民汪景新介绍说,2011年和2012年,他流转土地每亩获得收益均为1000元。2013年10月参与土地流转信托后,他每亩获得收益提高到了1100元。
“三农”问题研究专家、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奇认为,农村土地收益权信托突破了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瓶颈”,对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三农”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