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5月30日,当云南省委、省政府把新昆明发展的战略布局从“环翠湖”投向“环滇池”,现代新昆明建设率先在呈贡铲起第一锹土时,几乎没多少呈贡村民知道,这对他们意味着什么?
2004年3月的一天,在呈贡新城宣传展示会上,十多万呈贡村民像过节一样,络绎不绝地来到展厅参观“未来呈贡”,缤纷的效果图和新奇的立体模型,让他们充满憧憬。
那天,郑丽芬也夹杂在人群中,指着沙盘上的大学城鼓励儿子好好学习,争取就近考入这些大学。那时的她光顾着兴奋家门口有了大学,浑然没有意识到,其中有所大学就规划建设在自家田地上。
2005年6月,祖居柏枝营的郑丽芬一家成了呈贡第一批失地农民。随着呈贡建城史上最大规模的征地大幕拉开,“一步城市化”让近十万呈贡农民像郑丽芬家一样,一夜之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被抛进了城市化的大潮。
呈贡失地农民如何走过这10年?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失地就失业”的城市化阵痛
对《在希望的田野上》这首歌再熟悉不过的郑丽芬们,突然面对没了土地的现实和未来,很快就陷入了迷茫和恐慌,“希望的田野”在哪呢?
没人愿意失去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对农民而言,没有了土地就没有了灵魂。作为传统农业县,征地之前,当时的呈贡县总人口15.96万人,其中农民就有12.7万人。
“呈贡农民对土地有一种生死依赖,之前,他们只做或只会做两件事,一是种花、菜、果;二是卖花、菜、果。”原呈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华说。按照规划,呈贡县有165平方公里规模的农村一次性全部进入新城建设区域。2005年,大规模征地开始,失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
“没有地,我们的手艺还有什么用?以后靠什么为生?我们这一代还有补偿款,下一代怎么办?”一连串问题困扰着失地农民。刚领到20多万元土地补偿款时,郎家营社区的张恒毅还很是高兴了一阵子,但很快就发现:儿子娶媳妇、办婚礼、买房子都要花钱,这20多万元很快就会没了。算完这笔账,张恒毅感叹:农民离了地还怎么活呢?
坐在自家门口,看着远处大学城建筑工人们忙碌的身影,一种巨大的失落感侵袭着每一个村民。失去土地,曾让李峰连续失眠了很多天,丢下锄头后的生计问题始终困扰着这位种地能手。“不能坐吃山空,没了地还得继续生活。”李峰坦言,“失地又失业”让他对未来充满恐慌。
对失地农民而言,一次性货币补偿固然能解决近忧,却始终难以解决远虑。缺乏合理利用资金意识,让得到巨额补偿款的农民无所适从,甚至走上攀比、赌博之路,“人上了楼,思想和行为仍停留在农家小院”。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出现,拆迁和上访无疑是矛盾漩涡的中心。种种城市化阵痛袭扰着呈贡失地农民。
“呈贡地少人多,即便没有新区建设,人均耕地面积也只会越来越少。”张宝华直言,在城市化浪潮之下,农业县呈贡迟早要面临转型,新区建设只是提前了城市化时间表。
“失地不失望”的“四以保障”
种田无地,就业缺岗,创业缺本,社保缺资,这是大多数失地农民的真实写照。
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单一。贴着这些标签的失地农民,身份易改,生计难寻。
“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失地农民,以及和这个群体有关的社会问题。”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杨先明表示,按照传统的思维和工作方式,只要把土地补偿款发给失地农民就算完成了征地的工作,“但是,这种单纯补偿的方式显然不适应现阶段的要求。”
呈贡很快意识到了失地农民陷入的困境,并采取了相应措施予以保障。“老百姓过得不好,新城建设得再漂亮也没有意义。”时任呈贡县长的吴庆昆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现任呈贡区委书记周峰越则表示:“呈贡区委、区政府的办公楼到现在都是租的,不是盖不起,我们宁愿把这笔钱用在补贴失地农民上。2010年,呈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达到100%覆盖,这些全部由政府买单。”
2004年,呈贡出台《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试行办法》;2008年,推出“以地、以财、以房、以业”四项保障工作措施,该措施改变了城建征地先集体后个人的分配惯例,将土地补偿款90%归农民,10%用于集体发展公益事业;土地被征用者人均给予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住房指标,独生子女增加40平方米;每征用100亩地,预留15亩作为集体资产进行经营,个人可以以入股的形式获取收益;企业落户新区必须吸纳一定比例失地农民就业,给予外出租地农民以财政补贴;对完全失去土地并登记为居民的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及以上人员,按失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统筹费。
这些政策在呈贡被称为“四以保障”,解决了失地农民在生活保障上的后顾之忧,张宝华对此评价:“这在当时既是一种突破,也是一个创新,在资金、房屋、就业等方面对失地农民进行了全面保障。”
就是这个在当时看来颇显“前卫”的“四以保障”,逐渐让失地农民们“安静了下来”,也为呈贡的发展提供了相对平静的氛围。
2008年,郑丽芬搬进了新建的失地农民安置房——幸福小区。后顾之忧的解除,为失地农民涅??重生留下了希望。
“走出去”的“红与黑”
没有了后顾之忧,李峰又重新燃起了奋斗的希望,首选还是老本行,他将目光瞄向了嵩明县。
2006年,李峰“走了出去”,带着技术和对未来的憧憬走到了嵩明,租种了20亩地,继续在红土地上周而复始地劳作。“收入跟以前差不多,一亩地一年净赚1万多元。”“走出去”得到了回报,2010年,李峰用外出租地赚的钱买了一辆车,“看着这些地很踏实,再也不失眠了。”
“呈贡的花、菜已经成为品牌,对失地农民来说,外出种地是首选。”呈贡区失地农民创业协会副会长马汝新介绍,目前呈贡区常年外出租地的失地农民有近13000人,租地面积达到81000亩,遍布昆明、玉溪、曲靖等13个州市的67个县区。
如今,在呈贡,外出租地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有人还通过外出租地把自己种成了“富翁”。在施富春的工厂里,61名工人忙碌地加工着从各基地运来的新鲜蔬菜,这些菜即将出口日本、泰国等地。“一年产值超过700万元,蔬菜从种植、运输到加工、外销的每个环节都是我们自己做。”2001年,施富春就开始外出租地,但规模不大,2005年后才开始大规模租地,至今已在玉溪、大理等地租种了1300多亩。
“外出租地,可以短时间内解决大量失地农民创业就业,对维护新区建设初期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张宝华说。为鼓励和扶持外出租地,2005年4月,《呈贡县关于扶持失地农民外出租地种菜、种花解决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对新区建设产生的失地农民,外出租地种菜、种花5亩以上10亩以内,种植年限5年以上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亩每年给予补助300元,最长补助5年,超过10亩的种植户参照企业扶持。2009年,这一补助标准增至500元。
外出租地创业也并非一帆风顺
“外出租地,一般要三年才能收回成本,而且还可能引发一些意想不到的矛盾。”马汝新透露,去年失地农民创业协会就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20起。而在李峰看来,发生矛盾是必然的:“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当地人学会了技术,肯定就不愿再租地给我们,会有意提高租金,即便对方违反合同,作为外来户,我们也束手无策。”4年前,李峰外出租地时,一亩租金才400元,现在已经涨到了2000元。“近几年,市场波动大,成本越来越大,只有40%的人能赚到钱。”马汝新坦言。
“总体来看,外出租地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是长久之计。”张宝华说,在外面漂泊久了,失地农民也想“回家”。
摸索
为了生计“走出去”
“虽然有土地补偿款,但那时候补偿价格比较低,也不敢乱花。”晋志鸿说,由于失地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且没有管理经验,因此很多人做生意都亏损了。
种了一辈子地的晋志鸿始终放不下土地,为此,失地的第二年,他就毅然决定去晋宁租地种,延续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传统。“种了十多亩,还是赚钱呢,毕竟咱种了一辈子地,经验和技术还是有的。”晋志鸿说。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呈贡县政府加大了对外出租地的帮扶力度,不仅帮助失地农民们集体外出租地,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并给予外出租地的失地农民5000元的补贴,而晋志鸿也是受益者,他说:“政府还是比较支持的,毕竟也是解决我们生计问题的一个好方法,帮了我们不少忙。”
2008年,晋志鸿一家搬进了失地农民安置房——幸福小区。2010年,九所驻呈高校全部实现招生,入住大学师生近十万人。
这为失地农民们带来了新的希望。“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大多去大学城打工了,当保洁和保安,有的在大学城附近开店,虽然收入不高,但起码是条出路。”但晋志鸿没有去凑这个“热闹”,他退租了晋宁的地,并把政府补偿的房子租了出去,安心当起了“包租公”。他的儿子则子承父业,在石林租种了20多亩地。
新生
像城里人一样生活
“我们家5个人,分了4套房子,自己住一套,租出去三套,每套每个月的租金800到1000元,不如以前种地种菜赚的多。”这笔经济账,晋志鸿算得很清楚,他开玩笑称,这算是自己的“退休工资”。
在幸福小区,很多人都像晋志鸿一样把房子租了出去,小区内充斥着各种商业业态,包括洗衣店、超市、餐馆等。小区内,也早已没有了小板车、拖拉机的影踪,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小轿车停放在路边。这里的一切,都与城市小区无异。
“现在吃点菜都得买,而且还挺贵”、“咱们这边要修车站,是不是就跟地铁连上了”、“你们家孩子今年高考考得怎么样”……每天,晋志鸿都会和小区里的其他老人一起聊聊天,话题早已从最初的种地变成了买菜难、买菜贵、地铁建设等内容,与城市里的老人们没有什么区别。
只有在居民们习惯性地把幸福小区叫成柏枝营、缪家营、郎家营时,才让人意识到,这里是失地农民安置房,他们都曾是农民,如今却已经像城里人一样生活了,过上了市民的新生活。
随评
“失地农民”问题不是死结
城市化的迅猛浪潮,将一块块春种秋藏的土地化作了都市脚下的基石。在拔地而起的高楼和璀璨夺目的霓虹背后,赫然出现了一个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市民的群体——“失地农民”。如何让这一群体找到自身可靠长久的生存之道,而不是让他们在工业化的脚步声中渐渐滑向社会的边缘,成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都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从英国工业革命开始,世界三百年的历史经验似乎证明了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失地农民”产生的必然性。在这一进程中,农业生产对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小,把劳动人口从农业的土地上腾出,使他们成为替工业大生产提供基本动力的产业工人,不能不说是一种自然而正常的趋势。问题在于,我们的祖国在三十年改革开放的经济奇迹当中,走完了西方国家近百年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在千年农耕文明哺育下成长起来的中国农民,也许昨天还沉浸在世世代代依靠土地生存发展的人生憧憬当中,今天却发现城市化无可阻挡的洪流已经冲到了自家门口。自己的身份,突然就从农民变成了市民。与农民相比,他们没有了土地。与市民相比,他们除了种地又没有其他技能。这让他们怎能不手足无措,怎能不惶恐彷徨。
“失地农民”的处境自然令人同情,但中国必然走进城市化的历史性脚步却不能因此稍有停歇。我们也应该看到,发达国家的发展史向我们揭示了工业文明进程中“失地农民”产生的必然性的同时,他们发展后的辉煌也向我们证明了“失地农民”的问题不会是一个永续存在、无法解决的问题。
前面已经说过,“失地农民”的产生,归根到底是一个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而对劳动人口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失地农民”的惶恐彷徨,多半来自于没有相应技能来契合重新配置给他的劳动机会。农民失去土地后,客观上需要从农业转向其他行业。但由于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在就业方面处于明显劣势,自谋职业困难。因此,政府除合理予以货币补偿外,还应考虑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在劳动就业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所需资金,可以考虑从土地出让金中划拨专款,设立再就业培训基金,以此来建立一个让失地农民真正融入城市的长效机制。同时,还要一视同仁地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此外,还可以组织劳务输出,让失地农民在异地成功就业。从呈贡失地农民出外租地的经历可以看出,多年来在本乡土地上摸索出来的种花种菜的技术,并不会因为失去了土地就变得毫无价值。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有价值的东西就有其成为商品的可能性。如果说租地耕种存在着当地人学会技术就把地拿回去自己干的风险,那何不考虑将自己的技术包装为商品,用教授技术来求取回报。退一步说,即使传授技术目前尚处在需求量小没有市场的阶段,那么具有技术能力的人在提供劳动力时仍然会有自己的比较优势。今年年初,中央提出了将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我国未来农业产业的发展方向。虽然目前国内对于如何发展家庭农场的认识还比较模糊,但从家庭农场发展较为成熟的美国经验上看,不管哪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对农业技术雇工的需求都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将就业的目光聚焦到培养农业产业工人的角度上,也未尝不是一个消纳“失地农民”的可行办法。
呈贡的“四以保障”经验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道路上进行了有益探索,打开了透进希望的门户。我们有理由相信,尽管问题复杂、道路艰辛,但只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出谋划策,“失地农民”问题绝不是一个永远无法解开的死结。